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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空缺岗位 竞聘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4:57  华龙网-重庆晨报

  事业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有职工代表、事业单位主管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

  领导小组成员应有职工代表

  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

  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多于岗位数额的

  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事业单位这些情况下竞聘上岗

  本报讯 (记者 黄显章)昨天,市人事局公布《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试行),完善和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内部竞争上岗工作。

  市人事局专技处有关人士说,目前为止,我市事业单位进人实行了“逢进必考”制度。通过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只算人才选拔工作的第一步,只有把人才安排到最能发挥才能的岗位去,才完成了“唯才是举”的全过程。

  《规定》明确,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竞聘上岗应当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竞聘上岗一般在事业单位内部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扩大到同一主管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

  竞争者要符合竞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才能报名参加竞争,除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之外,还包括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能越级竞聘,例如,竞聘事业单位的三级职员岗位,须在事业单位四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竞聘可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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