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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家庭也可入住保障性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6:38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周元春)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带队视察市政府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建议》的进展情况。邱玫表示,市政府重点议案的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人大代表感到满意,建议市政府向市人大专题报告申请办结建议,转为常态工作。希望政府在住房建设中继续以人为本,让住房保障成果惠及更多有住房困难的群众。同时进一步开拓创新,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使住房保障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

  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参加了视察活动。

  年底前再推2000套保障性住房

  住房难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自从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将7件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的建议合并成《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建议》交由市政府组织重点办理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07年筹集了第一批共6006套保障性住房,受理市民的申请,审核后向市民租售。目前,6006套保障性住房的租售工作已圆满结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有3003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894户。老百姓对该工作反应较好。

  视察组先后来到位于福田保税区的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工地以及位于安托山下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视察。据介绍,这两个项目将为我市住房困难群众提供1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2792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集中在57—60平方米,2010年竣工;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有50、60、90平方米三种,2011年竣工。同时,这两个项目周边都将有便利的交通和齐备的生活配套设施。“配套生活设施都齐全,不错!”“户型面积合适,还统一装修,群众可直接入住,方便!”人大代表们听完介绍后对两个项目表示满意。

  据介绍,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总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继第一批6006套保障性住房租售结束后,我市已再筹集2000套房源,计划于年底前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租售,以妥善解决2008年经审合格但未购租保障性住房的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同时,规划于明年开展的工作也正在强力推进,2009年新增加5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任务已基本完成,纳入2008年4.58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的29个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已全部落实,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在积极推进中。

  记者了解到,我市保障性住房的轮候登记的相关规定也正在制订中,以实现申请、审核和轮候工作的有效衔接,有计划、分批次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缴纳一定年限社保的非户籍家庭可入住保障性住房

  据透露,我市将制订非户籍常驻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办法、操作规则,使非户籍常住家庭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吕锐锋表示,根据相关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建保障性住房14万套,其中,公共性租赁住房11.5万套。这11.5万套住房所面对的对象之一,是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低收入家庭。目前,这部分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门槛条件还在制定中,其中有一条将考虑申请人在深圳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在深圳缴纳了7年、10年社保,那么基本就是非流动人员,是在深圳创业的人员,为深圳做贡献的人员,所以我们的保障性住房要将他们纳入考虑范围。”吕锐锋说。

  吕锐锋指出,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我市还将在公共性租赁住房中安排几万套人才公寓,目前华侨城有一批人才公寓的建设工程已封顶,在建的一些项目也已包含了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

  此外,公共性租赁住房还有部分将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初级人员的周转用房。

  公共租赁住房门槛租金将降低

  市国土房产局局长张士明介绍说,在第一阶段6006套保障性住房的租售过程中,申请人大多选择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且偏向于购买大户型的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者较少,以致除了经济适用住房及市国房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被选定外,各区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尚有剩余。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质量、户型、装修标准及区位未能达到申请人的预期,致使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空置;二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比一些困难家庭所能承担的要高,部分家庭申请后因经济原因不得不退出。

  张士明表示,国土房产局将认真检视保障性住房的租售申请条件、价格标准,尽快研究并调整相应政策,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以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吸引力,实现我市住房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在今后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及建设中,也将进一步注重规划、注重质量以及注重保障性住房的实用性和适用性,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住上经济、环保、舒适的住房。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将启动

  落实我市住房保障问题,除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外,我市还将从根本上建立起住房保障制度。据介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改革方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方案》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补充规定》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原则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将择机正式启动。

  目前,市国房局已经着手这两项改革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研究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运作、监管机构设置及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流程,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实施做好基础性工作,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顺利开展。同时对货币化补差款发放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补差款发放程序的制订和人事编制信息采集等基础性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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