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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起诉央视“盗播” 索赔150万元,海淀法院已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7:34  大河网-大河报

  □川成

  对于电视剧而言,央视绝对是最佳播出平台,为了争夺在央视的播出机会或档期,投资方大都费尽心机。然而,广东巨星影业的董事长、“炒作大王”邓建国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他的电视剧被央视相中并播出,他却一纸诉状把央视告上了法庭。前日,邓建国状告央视盗播其公司制作的电视剧《格格要出嫁》一案正式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负责此案的广州国智知识产权顾问代明辉律师透露,邓建国向央视索赔的金额为150万元。

  央视曾提出“私了”被拒

  据了解,邓建国公司制作的电视剧《格格要出嫁》曾被央视影视部购买了播放权,但在播放合同期满后,今年8月,央视11套戏曲频道竟然又在重播该剧。邓

  建国就此向央视发出律师函,“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央视的盗播行为,这些证据已经提交给海淀区法院,目前一审的时间还没确定,但按照一般程序,应该在一个月内开庭”。

  代明辉表示,律师函发出后,央视影视部与邓建国沟通过,央视希望“私了”,他们开出的条件是“再购买两部邓建国公司的电视剧,20集的剧按30集购买,多出的部分就当是赔偿”,但却拒绝签署具体的付款时间。因此,邓建国最终决定将央视告上法庭。代明辉还透露,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邓建国向央视索赔150万元。据悉,央视被影视公司推上被告席,这还是第一次。

  邓建国要求央视态度端正

  随后,记者致电央视总编室证实此事。曾经购买过《格格要出嫁》播放权的央视影视部称:“播放合同期限过后,并非我们8套在播放,至于是谁安排播放,与我们无关。”

  对于央视方面的态度,邓建国很是气恼,他直言此次状告央视,赔偿金额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想要一个央视端正的态度”。他说:“现在,电视台盗播剧集的现象非常猖獗,几乎成了圈里的潜规则。影视公司不敢得罪电视台(购片方),所以都忍气吞声。结果呢,剧卖出去了,收不到钱,很多影视公司是拍一部剧亏一笔钱。”

  至于为何不愿意接受“私了”,邓建国透露,几年前,某省级电视台也曾盗播他公司出品的电视剧,在被查处后,该电视台答应赔款,但是他一等就是4年多,最后还是他专门派了个追债人天天去该电视台“上班”,才最终拿到了赔款。这一次,邓建国不愿再这样傻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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