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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报刊违规发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7:58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姜小玲)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和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报刊出版、发行单位加强自律,坚决制止报刊违规发行。

  通知指出,报刊出版单位的主管单位要认真履行对报刊出版单位的监管职能,建立完善对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体系和风险责任制,杜绝报刊出版单位进行恶性竞争。报刊出版、发行单位要在报刊零售价格、发行促销、广告经营等方面切实采取措施,紧紧把握住强化自律、规范自律、有效自律三个环节,严格遵守报刊行业自律协议。

  通知要求,规范收订制度,坚决制止搭车发行和乱摊派,切实减轻企业、学生和农村及农民的负担。报刊出版和发行单位在出版发行活动中要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竞争,信守承诺,积极抵制在报刊发行中向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钱物(含报刊)、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手段进行有偿促销活动,杜绝低价征订销售等损害同行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维护报刊发行市场秩序。

  市纠风办将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报刊发行秩序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报刊发行中的不正之风,严肃处理带头进行恶性竞争的有关报刊出版、发行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市新闻出版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并会同相关单位一起组成检查组,及时掌握报刊出版和发行单位的征订发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新闻出版管理规定、扰乱报刊发行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报刊出版、发行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和拓宽反映有关报刊发行问题的渠道。

  上海市规范报刊发行秩序举报电话和传真为:举报电话: 64370176转8205;举报传真电话:6433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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