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球见习记者/杨大正)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林歌士,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涉嫌受贿264万元人民币以及价值7万元的购物卡,昨日,林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林歌士,男,51岁,汉族,广东揭西人,文化程度大学。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至2008年,林歌士利用其负责广州市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工资”、“过节费”等名义贿送的人民币264.5万元和价值7万元人民币的购物卡。
公诉机关认为,林歌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