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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货补”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

  本报讯(记者 周 斌)对弄虚作假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或补贴款的,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市住房保障工作局给予1000元的奖励……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住房保障等行为,长沙市昨日公布了举报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举报属实可获奖1000元

  受理举报的范围包括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和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隐瞒真相、虚报事实的行为;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和相关聘用工作人员的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举报人可以直接到市、区房产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机构当面举报,也可以以书信的形式将举报的情况邮寄到市、区房产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机构,还可以通过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来反映情况。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违法违纪事实和证据。

  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将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1000元的奖励。多人举报同一对象,根据举报先后,奖励最先举报人。

  作假者5年内取消“货补”资格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或补贴款的,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取消其资格,收回骗取的货币补贴款及利息,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以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取消其资格;对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同期市场租金追缴占用期间的房屋租金,5年内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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