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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惩防并举 激扬正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8:36  南海网

  在全国率先进行省一级纪检监察派驻体制统一管理改革,率先在农村基层党支部配备纪检委员,出台省级党委首个舆论监督工作规定……回顾海南的反腐倡廉工作,可找出许多项全国第一。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年来,我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海南实际,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塑思想: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贪污受贿,全家连累;不贪不占,没有负担。”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一名干部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后,写下了这样的感言。

  今年6月3日,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在海口开幕,此后经三亚、儋州巡回展出,于7月30日结束,历时46天,参观人数达10.5万。展览还吸引了北京、郑州、上海、北海、青岛、石家庄等兄弟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党员干部前来参观学习。

  这些年来,我省建立健全“大宣教”工作格局,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夯实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从政的思想基础。

  海南琼山是明朝著名清官海瑞的故里。近年来我省充分利用这一历史文化资源,积极挖掘海南廉政文化内涵,宣传和弘扬海瑞清正廉洁的操守和刚直不阿的品格。省纪委、海口市纪委将海瑞墓园、海瑞故居开辟为省、市廉政教育基地,并申报为全国教育基地,推进了廉政文化的传播。

  我省还重视发掘省内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05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委宣传部组织宣传“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省勤政廉政先进个人”黄成模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标兵”林建智的突出事迹,弘扬了社会正气,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

  筑防线:持续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本保证。近年来,我省通过不断提高法规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初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后,我省结合海南实际,及时制定、细化了相关配套规定,增强了各项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推动了各项监督制度在我省的贯彻落实。2003年以来,省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的暂行办法》、《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关于实行巡视制度的办法》、《关于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的暂行规定》、《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海南省省直单位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规定,逐步健全了与《党内监督条例》相配套的制度体系,规范了党内监督工作,加强了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约。其中,《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是全国省级党委正式出台的首个舆论监督工作规定,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反响。

  2000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国率先进行了省一级纪检监察派驻体制统一管理改革,按系统归口组建了6个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管理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省政府29个厅局和司法机关5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查处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2005年8月, (下转A2版)

  (上接A1版)海南省委在全国较早组建了省委省直单位巡视组,巡视的对象是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比较重或者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省直单位。省委省直单位巡视组与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组密切配合,采取“驻巡结合”新模式,进一步扩大了巡视组的监督范围,充实了派驻机构的工作内容,对于推动省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强根基:创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锲而不舍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为了从组织措施上保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2006年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村级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按照党章的规定,在村党支部(总支)配备纪检委员。至2006年6月底,全省村一级党支部(总支)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全部配备了纪检委员,共配备纪检委员7906名。

  省纪委针对农村基层纪检体制机制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指导一些市县对乡镇纪检体制进行了改革探索。从2004年开始,澄迈县探索建立了“县纪委强化领导,派驻组实地监督,镇党委直接负责,纪检委员具体落实”的镇纪检工作新模式。东方市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探索建立了“坚持双重领导,明确划分职责;坚持专兼结合,综合使用力量”的乡镇纪检工作新模式。

  2007年4月至6月,省纪委在澄迈县开展了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试点工作,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逐步向村级延伸,增强了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深化了村务公开工作。

  刹歪风:着力维护群众利益

  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省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持之以恒地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了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为加强公路养护和建设,改进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工作,解决公路“三乱”现象,保障公路畅通,我省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改革公路养路费、过桥费、过路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分项征收、多家征管的制度,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征收“四费合一”的燃油附加费,撤销公路上的一切收费站卡,保证了全省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来源,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长期以来得不到很好解决的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从源头得到根治。

  由于历史原因,海南的“高考移民”问题一度较为突出,考生家长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省纪委、省监察厅督促和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治理,维护了正常的高考秩序和本省考生的正当权益。据有关部门统计,经过专项治理,海南“高考移民”报考人数占报考总人数的比例从2005年的22%降到了2007年的不足1%。

  在旅游市场上,从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开展了打击“四黑”(黑社、黑店、黑车、黑导)综合整治工作,省监察厅督促、配合省工商、旅游、交通、物价等部门共查处黑社95家、黑店172家、黑车98辆、黑导127名,使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游客投诉大幅减少,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旅游产业的规范发展。

  近年来,我省还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善投资环境、减轻农民负担等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拍手叫好。

  惩腐败:始终保持强劲势头

  这些年,我省纪检监察部门惩治腐败的决心一直没有变,坚决查办案件的态度也一直没有变。省纪委、省监察厅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查办案件工作成效显著。

  省纪委、省监察厅近些年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主要有: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案、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路景林案、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案、海南电视台原台长鹿松林案、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叶斌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案、临高县原县委书记吴光华案、屯昌县原县委书记徐清学案、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案等。

  为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委厅机关自查案件的调查、移送、审理等相关工作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涉案款物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了从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和处分的规范化管理。近年来,全省各级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申诉率不到1%;省纪委、省监察厅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无一起案件因申诉而被撤销或变更处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运用和把握政策,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策略相结合,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社会和政治效果。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了“一案一会两报告”制度,对于查办的大案要案,做到每办结一案,召开一次办案总结会,提交一份案件调查报告,撰写一份案件剖析报告,对于总结办案经验,改进办案工作,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发挥了很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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