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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出现紧急情况 由交警总队统一调度

  11月25日,成绵高速公路30—34公里路段发生20辆车追尾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20多人受伤,高速路为此堵塞长达10个小时。本报记者调查提出了《逢雾必堵,高速路路况发布渠道少》等问题。

  昨日下午,省交警总队、消防总队、交通厅高速路执法总队、高速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及各高速路公司等多个部门联合召开了“高速公路应急联勤保畅工作会”。以后,交警总队将作为联勤联动总协调机构,掌握各高速路路况信息,协调组织各联勤联动单位,权威发布管制信息。

  目前,高速公路在遭遇恶劣天气、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经常会出现三大问题。高速路上路况信息发布渠道较少,司机们不能及时了解路况信息;施救时间长,效率不高;高速路出现长时间拥堵。昨日下午,各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都表示,应当尽快建立高速路应急机制,

  昨天下午的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了由省交警总队作为联勤联动的总协调机构,通过交警总队总值班室掌握各高速路路况信息,协调组织各联勤单位,并权威发布管制信息。同时,提出了各个部门在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和分工。

  据介绍,高速公路因恶劣天气或事故需要临时关闭时,交警的主要职能是,维护高速公路秩序,疏导滞留车辆及人员;向上级报告并向各联动单位通报路况信息和管制措施;及时出警、及时处置交通事故,清理现场,救助群众;按照三级管制预案,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引导通行、关闭高速公路等管控措施;管制结束后上报解除管制信息并通报各联动单位。

  各高速公司要按照通知及时关闭高速路,同时报告上级部门。通过可变情报显示板等发布路况信息,通过交通设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组织专业清障队伍及装备,及时清理事故车辆、货物等障碍,保证路面畅通。

  交通执法部门应积极配合高速交警维护通行秩序,及时参与处置事故。沿线地方交警应在各主要路口安排警力维护秩序,配合高速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引导车辆由地方道路分流。消防及医疗急救部门应及时参与伤员抢救。而各级新闻媒体,也首次被要求有发布信息的责任——要求媒体接到高速公路管制信息后,应及时以滚动播报形式予以发布。

  记者李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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