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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知识产权案中方企业屡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8:52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吴允波 通讯员 肖春燕徐清霜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2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获悉,2001年至2008年 10月份,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外知识产权案件108件,审结64件。在这些案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中方企业屡屡败北。其中,86%的案件外方主体为原告,81%的案件外方胜诉。

  10月28日,经省法院调解,微软公司等三家外国企业起诉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案二审达成协议。让青岛欧特美公司负责人没想到的是,公司办公电脑只因安装了未经授权的软件,不得不向微软等三家企业支付了110万元的高额赔偿。

  青岛欧特美公司自感有些“冤屈”:侵权软件是在购买电脑时就已被安装,自己并非专业公司,不知道这一行为构成侵权。

  据省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吴锦标介绍,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中方企业败诉的主因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差。很多时候,中方企业往往侵犯了一些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自己还浑然不知。

  “中方企业维权能力也落后于外方企业。”吴锦标介绍说。从我省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一些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经验丰富,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一旦起诉中方企业,往往是有备而来,手中掌握了足够证据。相比之下,国内企业则在纠纷中常常处于劣势。

  吴锦标认为,要改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不利地位,中方企业不能急功近利,试图靠抄袭和模仿走捷径,关键是努力提升自身创新能力,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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