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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上网费又抢又盗18岁男子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8:54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刘志广)父母离异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的初中生阿健(化名)因疏于管教,慢慢放松学业迷上了网络。为筹钱上网,阿健伙同他人铤而走险参与盗窃、抢劫。11月2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阿健终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阿健今年刚刚18岁。在他十三四岁时,父母就因为感情问题离异,此后阿健一直跟随奶奶生活。15岁的时候,初中还没有毕业的他便辍学,整日泡在网吧里。这期间,他结识了孟鑫龙、“黄毛”等玩友。然而,仅仅靠着奶奶的那点生活费,根本就不够阿健上网的花销,于是几人为筹钱竟铤而走险选择了一条犯罪的道路。从2007年3月到9月,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阿健就伙同他人参与抢劫6起、盗窃6起。

  在庭审中,被告人阿健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阿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一审宣判后,阿健表示不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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