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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2日电(记者李轩甫) 记者今天获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将更名为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将更名为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海南省中级法院将更名为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法院将更名为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更名后,管辖范围也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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