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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曼谷12月2日电(记者张秋来沈敏)泰国宪法法院2日就2007年12月23日大选贿选案做出判决,宣布解散执政联盟的三党人民力量党、泰国党和中庸民主党,上述政党的执行委员5年禁止参政。
法官宣读的判决书说,针对这三党执行委员在2007年12月23日举行的大选中存在舞弊行为的指控证据充分,依法解散上述三党。
(详细报道见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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