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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母亲溺死3岁爱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10:44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记者 雷强) “我很后悔,感到对不起自己的孩子,不管法院对我怎样判决,我都能接受。”昨日上午,站在被告席上的陶某声泪俱下地向法庭作出最后陈述。因为亲手将心爱的女儿溺毙在水缸中,陶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丰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

  据指控,陶某,1982年出生,住长丰县下塘镇新集村。陶某因家庭不和,产生轻生想法,因担心女儿小雪以后活在世上受委屈,就想先把其杀死。今年9月8日下午16时许,陶某趁小雪一人在家熟睡之际,抱起小雪,来到院内盛有水的水缸旁,将其头朝下按进水缸,直至溺死。随后,陶某开液化气自杀,因被他人及时发现而未遂。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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