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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取消经营权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10:44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叶声 李骏生记者王玉) “服务管理费200元,代收代缴税费按照所交实际金额收取,不得加价一分钱,经营权转让和车主更新车辆可直接到运管处办理,不得收费……”这是昨日上午,记者从合肥运管处召开的“清理出租汽车企业收费的专项会议”上了解到的。据悉,此次出租车行业的收费清理从昨日开始,到今日为止,有企业或车主还存在乱收费的,运管处将对其取消出租车经营权资格。

  近段时间,有个别企业以已注销的原公司名义办理相关业务,收取相关费用,少数企业借各种名目向车主、驾驶员收取合同规定以外的费用,如经营权转让费、车辆更新费等。为规范出租汽车企业收费行为,昨日合肥运管处针对这一现象专门召开了专项会议,明确了出租车公司的收费项目,并同时提出,出租车经营者碰到车主或者企业存在乱收费现象,可拨打0551-4533111向主管部门举报。

  出租车车主和企业发生乱收费行为一旦被查实,一律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租汽车企业违规或变相收取公车公营出租汽车承包驾驶员费用的,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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