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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单位招人须先录用被裁员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11:44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记者祝亮)如果每天返乡的农民工人数达到或超过500人,就必须立即上报;已经发生过裁员行为的用人单位,想招聘新人,必须优先录用已裁员工。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受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影响,我国一些地区部分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对我省农民工在当地就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也将给节后我省农民外出务工带来新困难。为做好全省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工作,省劳动保障厅昨日出台七项有效措施,应对当前的农民工就业形势。

  据悉,劳动保障部门已安排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民工返乡人数、返乡原因及今后就业意向等,同时,加强与铁路、民航等部门的联系,深入车站、码头实地调查,准确掌握农民工返乡客流情况。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统计报告常态化制度和500人以上批量农民工返乡情况日报制度,及时掌握返乡动态和今后就业意向打算,有针对性地提供技能培训、就近就业、转移就业、创业等服务。

  在稳定省内企业农民工就业岗位方面,我省正在全面落实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鼓励困难企业避免大规模经济性裁员。加大失业调控力度,企业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一次性裁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20﹪或一次性裁员200人以上的,必须提前30天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政府报告。裁员单位在6个月内需要新招用人员的,优先从本单位裁减人员中录用。承担安置汶川地震灾区农民工的企业,应继续承担社会责任,做到对灾区来的农民工不裁员、不降薪,确保把他们的生活、生产安排好。

  此外,我省还将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把返乡农民工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将家庭困难的农民工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每一位重点援助对象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三个就业信息。重点做好农村“零转移农户”就业援助工作,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努力实现农村“零转移农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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