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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失忆女孩想嫁出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12:28  新闻晚报

  □实习生 程瑶 记者 郭宇 祝玲 报道

  去年的这个时间,一名名叫方舫(化名)的姑娘因为本报的报道,在上海安徽两地引起震动。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在一次车祸中,容颜尽毁而且失去记忆。 (详见2007年本报《一场车祸让她毁容又失忆》的报道)

  时隔一年,方舫家人将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日前,该案在卢湾法院开庭审理。方舫及其家人正在盼着胜诉判决通知书的到来,除此之外,方舫现在最大的愿望是找个好婆家,把自己嫁出去。

  现状:后遗症依然折磨着她

  据当时医生诊断,方舫“颅底骨折”,医生称能活下已是万幸。而坚强的方舫最终活了下来,并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难熬的康复治疗,躺了一个多月后,重新站在了地面上。不过,车祸后遗症却困扰着方舫。一年来,方舫家人带着方舫辗转数家医院,中西医轮番上阵,但容颜毁坏、时常头晕、嗅觉失灵的情况依然存在。方舫不敢再想曾经如花的容颜,有时候,她担心自己或将无法嫁出去。

  时隔一年,很多人在网上和现实中伸出援手,大家从未停止过帮方舫“找记忆”的努力,可是三分之一的往昔岁月无法记起。

  方妈妈介绍,“她现在说话经常没有条理,前言不搭后语的。而且特别易怒,别人言语稍有不慎刺激到她,她就会发狂。先用自己的头去撞墙,然后手边有什么就摔什么。有一次因为我说她现在没有以前听话,天天呆在家里也不出去工作,她就马上变得很激动,立刻把手里握的手机摔了出去。专门机构鉴定她现在是因脑外伤致人格改变,属于精神八级伤残。 ”

  开庭:改为起诉出租车公司

  11月28日上午九点,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了方舫一案。来自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的韩迎春律师和李琳律师作为方舫的法律援助律师,向记者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

  律师认为,肇事司机导致方舫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律师阐释说,出租车公司和方舫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有义务确保乘客安全,发生意外,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起初,方舫家起诉的是肇事司机,后经调查发现,肇事司机收入微薄,根本无能力赔偿方舫高额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即使胜诉,赔偿还是无法落实。于是方家转而起诉出租车公司,要求出租车公司基于运输合同关系赔偿方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0.4万余元。

  李律师认为,鉴于各种证据,方家胜诉的希望很大。不过最后的结果还要等法院的判决通知书。

  方舫:希望开庭后一切都能结束

  《官司的日子即将结束》,这是方舫在开庭这天的网络日志的标题。日志中写道:“被官司的事情连累一年了,今天我的官司就要开庭,我听到觉得好开心哦。我希望今天的官司,我们能取得胜利;也希望这次开庭也就结束了,不要再有其他的事情。希望明年可以有个好工作,一切都顺顺利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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