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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推广预设医疗指示 该做法有别于"安乐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15: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将于明年第一季度就“预设医疗指示”咨询各界意见,以决定是否允许末期病人事先安排拒绝接受任何维持生命的治疗。虽然该做法有别于“安乐死”,但由于是首次引入香港,因此预料将会引起争议。

  根据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显示,“预设医疗指示”只能在病人的病情到了末期、病人不可逆转的昏迷或处于持续植物人状况时方可启动。

  在该指示中,病人可以在清醒时表明,当他处于以上三类任何一类的情况时,为了缓解痛苦或减低对他尊严的损害,并免除医疗人员、家属肩负代病人作出困难决定的重担,“除了基本护理和纾缓治疗外,病人可选择不同意接受任何维持生命治疗或其它由他指明的治疗”。

  而“维持生命治疗”是指任何有可能延迟病人死亡的治疗,可以包括使用心肺复苏法、人工辅助呼吸、血液制品、心脏起搏器及血管增压素、为特定疾病而设的专门治疗、在感染可能致命的疾病时给予抗生素,及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

  需要指出的是,“预设医疗指示”与“安乐死”完全不同。后者是指“直接并有意地使一个人死去,作为提供的医疗护理的一部分”,在香港并不合法,因此指示中不能包括“安乐死”的内容。

  有关单位将先以“非立法方式”推广该概念,并在明年第一季会就有关信息内容、形式和方法等咨询各界意见。待适当时候再检讨是否需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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