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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粮短斤缺两续:海口市通报相关责任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15:50  南海网

  今年10月底,有媒体报道“龙华区龙桥镇救灾粮短斤少两”一事后,引起海口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现已查明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12月3日,海口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事。据调查,龙华区龙桥镇确实存在救灾大米缺斤少两的情况,主要是大米供应商屯昌新兴香香大米加工厂的工人一时疏忽造成的。对米量不足的事实,厂方同意按合同约定接受处罚,目前已向龙桥镇赔偿10000斤大米,并自愿送给灾民2000斤大米。

  据通报,屯昌新兴香香大米加工厂、海口秀英亨利粮油经营部、龙华区民政局、龙桥镇负责大米发放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负有责任,但主要责任在屯昌新兴香香大米加工厂。龙华区民政局作为救灾粮的采购和发放单位,没有派专人对重量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此事负有工作失职的责任。龙桥镇政府在验收这个环节上也存在工作疏忽。根据调查结果,相关人员将被行政问责,工商部门也将对海口秀英亨利粮油经营部和屯昌新兴香香大米加工厂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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