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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洁通讯员齐有主)截止到11月30日,邢台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20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00天目标,并完成市政府要求320天的任务。
与上年同期相比,邢台市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增加14天,空气综合污染指数1.94,同比下降15.65%。目前,邢台市区二氧化硫浓度0.048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0.08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0.024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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