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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章遭遇尴尬“请给我开张非婚同居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2:05  华龙网-重庆晚报

  

社区公章遭遇尴尬“请给我开张非婚同居证明”

  “请给我开一张‘长期非婚同居’的证明,证明我和他是事实婚姻关系。”不久前,渝中区两路口街道中山二路社区居民秦敏(化名),到社区开证明遭到婉拒。

  类似要求社区出示证明、盖章的事五花八门,让社区工作者很无奈:“社区公章都成‘万金油’了。”到社区盖章的居民也满腹牢骚:“不就是盖个章嘛!何必如此装怪?”

  事件

  “非婚同居”要求盖章证明

  50岁的秦敏是中山二路社区居民。她要求社区出示“长期非婚同居”证明,源于一场遗产官司。

  该社区主任程燕介绍,秦敏说自己和“丈夫”同居多年,一直没办理结婚证,他们的儿子已20多岁了。今年,“丈夫”因病去世,留下不少遗产。“丈夫”与前妻生的女儿,要求秦敏归还遗产,并将她告上法庭。为证明秦敏和“丈夫”的事实婚姻关系,法院要求秦敏到所居住社区开一张“长期非婚同居”的证明。

  其实今年夏天,秦敏曾找社区开证明,想证明儿子是她和“丈夫”所生。“这种证明涉及个人隐私,我们无法证明,更不能轻易盖章。”程主任建议她找左邻右舍签字,为她证明。

  “即使居民陈述的是事实,但凡涉及个人隐私、财产等问题,我们都不能开证明。一旦盖章,社区要承担相应责任。”看到秦敏每天往社区跑,程主任也为难,“我们不是故意刁难,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

  社区

  社区公章成了“万金油”

  渝中区石油路街道石油路社区主任李涛说,居民王丹(化名)要将自己的住房注册成公司,而工商部门要求王丹到社区盖章,证明此“住改商”不会影响其他居民。李主任建议王丹先找有利害关系的邻居签下“同意书”,并找小区物管盖章。但王丹仍每天到社区“报到”,央求社区“给个方便”。

  “前不久,有居民要求我们证明他去世多年的母亲留下的房子归他所有,兄弟姐妹不能享受。”渝中区大溪沟街道胜利路社区主任张小惠说:“这种证明,我们哪能开?”

  提到开证明、盖章,社区工作者头痛不已。“居住证明、生存证明、死亡证明、过户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学生暑期实践证明……”中山二路社区程主任说,常见的证明有几十种,每年社区要开上千份,社区公章都成了免费“万金油”。

  居民

  跑来跑去很恼火

  “到社区盖章是迫不得已。”石油路社区居民小王说,她应聘到石桥铺一公司当营业员,新单位要她提供一份以往收入情况,必须有社区证明。“个人收入属于隐私,我们无权证明。”社区不给开,小王就在社区和单位之间来回奔波。渝中区珠江华轩的业主吴先生去年买新房时,被要求到社区开一张“单身证明”。关乎隐私,社区当场回绝。

  “社区不是什么证明都能开。”大溪沟街道富城大厦的王念明认为,社区仅是一个居民自治性组织,居民不能强求他们“越位”办事。

  “各部门最好不要啥章都叫居民找社区盖,社区很为难,居民跑得也心焦。”渝中区渝州新都的业主蒋家明认为,诸如父子关系证明应找派出所,证明是否结婚到婚姻登记所等,“如此一来,各种手续就简单化了。”

  本报渝中社区记者 张水红 实习生 管星宇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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