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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拟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2:3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翟烜)昨天,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可望在年底出台。对于近期成为新闻热点的平谷山地,他表示由于没到现场不了解情况,所以不能断定是否可以拍卖。

  针对近期北京平谷区大兴庄镇良庄子村转让山地承包权的事情,鹿心社明确表示,拍卖土地涉及到的是农地使用权的流转,而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按照分工应该是农业部门主管。

  鹿心社解释说,对于农地的流转,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做了明确规定,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要遵守“六字”原则,也就是“依法、自愿、有偿”。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三个“不得”的规定:“不得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的使用用途、不得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三个‘不得’的规定,平谷区该块土地就可以拍卖。”鹿心社说,他没去现场,所以不能断定是否可以拍卖。

  鹿心社昨天还透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已拟好,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很可能年底就出台公布。与此同时,《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明年的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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