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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起火

  前天晚上12点左右,温州鹿城区“宽心老人公寓”护工朱米兰看所有老人都睡下了,才回到公寓北侧三楼宿舍休息。昨天凌晨1点35分左右,她突然被窗外的噪杂声惊醒,接着闻到一股浓烈的焦糊味——公寓南端一间老人宿舍屋顶蹿出熊熊火焰——那里面住着7位自理能力比较差的老人。

  朱米兰跟着老板一起,拿着灭火器去扑救。直到所有灭火器用完,火势仍未得到控制,而屋子里的老人,没有一个逃出来。遇难的7名老人为两男五女。最大的94岁,最小的51岁,平均年龄77岁。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公寓老板潘某随后被警方带走调查。房东黄某也被警方通知他立即返回。

  公寓房本身存在火险隐患

  为何房内7个老人,没有一人逃生成功?温州市消防支队吴建支队长介绍,老人年纪大、反应慢、体力差,火场逃生确实困难不少。但除了这些原因,把这么多老人安排在同一个房间,本身就存在隐患。另外,公寓租用的是老式民房,耐火能力很低,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迅速蔓延。加上内部还有隔板,也阻碍了逃生速度。

  吴建说,对于这样的老人聚集场所,经营者本该加强巡查、引导,落实专门的防灾人员。如果发现得早一点,即使老人自救困难,大家也可以帮扶救助。“经营者应该告诉寄养老人一些基本的自救方法,还要提醒他们,不要做容易引起火灾的事。”

  “监管真空”亟待破局

  “温州的养老机构中,民办数量占了近70%。”温州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温州60岁以上的老人近100万人,已提前进入老龄化。民办养老机构之所以受欢迎,重要原因是收费相对低廉。 “每个月七八百元,包括老人吃住等一切开销。”

  但一位熟知养老机构人士透露,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作成本低,除了人力节省外,降低硬件设施投入也是一个原因。比如,用于防治安全隐患的支出。很多营利性的老年公寓,消防设备、求生通道和专人救护等,都会被省掉。

  “民政部门对于这些机构的监管,主要是服务对象,以及人员配备、寄养条件的落实情况,只是业务指导。”据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陈杰介绍,这个住着70个老人的公寓是非法的。他们去年就针对防火等方面对辖区内的老人公寓进行了年检,当时宽心老人公寓没有通过。因此宽心老年公寓《福利机构实业批准证书》自行作废。

  既然“非法经营”,为何有关部门没有进一步管理呢?陈副局长说,民政局只负责对老年公寓“业务指导”, 他们没有权利强制关闭。至于安全、经营等问题,由相应部门负责管理,如果不达标,他们会配合处理。正因如此,造成了管理上的“真空”。

  温州市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也说,老年公寓虽然是“人员密集场所”,但没有规定要求必须得到消防许可证才能注册成立,不同于酒店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需要得到消防部门强制检查后才能营业。

  目前,温州市安监局、纪检、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门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已全面开展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火灾原因还在调查。《今日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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