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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所高校教育成本实施监审

  本报讯(记者王昕)为了摸清我省部分高校近两年来的家底,全面了解我省高等学校教学收入及费用开支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通知要求,省物价局决定对我省部分高等学校2006年至2008年上半年的教育培养成本实施监审。

  据了解,这次开展成本监审的主要对象是西安交通大学等35所高等学校,包括了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我省著名高校。这次调查监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培养成本及其他支出情况调查表等。另外,根据《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规定,凡与高校教育无关的收支活动,一律不能计入教育成本。物价部门要求有关高校按照要求进行成本核算、填表和相关问题调查,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成本监审报表及有关资料上报陕西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由成本调查监审分局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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