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坛近期在反贪防腐制度建设领域将取得重大突破,政党自我监督机制正从执政党延伸至八大民主党派。种种迹象表明,今年年底之前,中国八大民主党派有望全部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而最近正在举行中央全会的四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同盟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更有可能在数日之后就建立这一机构,成为首批成立中央监督委员会的民主党派。
政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重大举措堪称中国政坛今年的一大亮点,是中国民主党派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自我监督的重要一步,表明中国政治生态正由中共一党反腐,转向所有政党全面推进反腐的新阶段。
熟悉中国民主党派运作的专家认为,各民主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要由主席会议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会决定。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根据有关建议,中央监督委员会将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各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规模一般在10人左右,主任由党派中央常务副主席兼任,副主任由专职副主席兼任,其他成员在同时担任政府和基层工作的中央委员中提名,各党派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方面的人员。
据专家建议,中央监督委员会实施内部监督,应该承担多项角色:对党员和各级组织遵守党章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察各级组织和成员遵守各自党派《章程》的情况,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领导职务的情况。中央监督委员会将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学习、谈心活动、民主生活等工作进行检查,并通过深入基层、处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和渠道做好内部监督工作。 据《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