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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退规定出来了违规考察之类该怎样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3:30  扬子晚报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纸面上”。12月2日,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12月3日《扬子晚报》)。

  承载了民众热切期盼的“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已经正式启动。消息传来,无论是专家还是网民,并未表示出足够的乐观。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认为,(公务员退出机制)还应尽量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避免流于形式,被外界指责为“还不是领导一句话的事”。斯言诚矣!

  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有两大价值,一是可有效减少领导自由裁量权过大的弊端,不会因领导的一句话而使公务员丢饭碗,二是可以使有问题的公务员不至于因考核指标不细致和规则不明确,而逃脱惩罚。

  由此,笔者想到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公费考察事件。据最近消息,记者调查发现,温州曾一月制止99起“公费考察”,节约资金达300多万元。这一数字传递的信号是,符合规定的公费考察多如牛毛,而不符合规定的出国考察也相当可观。由此便牵扯出两个问题:这些变相考察成功的公务员事后是否受到了惩戒?那些出国考察未遂的公务员又是否受到了惩戒?比如,在一个月中被制止的99起“公费考察”,当事人是否面临被辞退?

  显然,正是因为相关指标太模糊和相应的惩戒措施太空疏,才造成公务员有空子可钻,并且无所忌惮。曾有数据显示,我们每年辞退的公务员占总数的比例为0.05%左右,而一般正常企业的淘汰率在5%到15%之间。这一方面说明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让人生发隐忧,如果相关规定过于空疏,公务员淘汰率自然偏低。当然,淘汰公务员不是目的,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是为了督促公务员恪尽职守。因此,惟有在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上多下工夫,诸如变相考察的行为才会少一些,公务员才会有所忌惮,更好地为公共利益服务。 (江苏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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