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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塔吊造成损失近百万讨薪者涉嫌犯罪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3:31  扬子晚报

  赵新在南通一船厂打工,却跑到南京某船厂讨工资,他爬上了五六十米高的塔吊,破坏了吊车驾驶室,还打伤上来劝阻的民警,导致吊车停产十余个小时,船厂损失近百万元。近日,赵新涉嫌破坏生产经营和妨害公务两罪名,被南京检方批准逮捕。检察官提醒:年终到了,讨薪等正当维权行为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

  30岁的赵新在南通一船厂打工,有几千元工钱船厂没有和他结算,赵新便跑到南京,准备在南京制造点影响给船厂施压。今年10月8日下午3点,赵新怀揣两小瓶白酒来到南京某船厂,先喝了一小瓶酒壮胆,留下一瓶准备在塔吊过夜打持久战时御寒用。他趁人不备带着根铁棍往塔吊上爬,来到吊车中部把驾驶员赶出驾驶室后,用铁棍砸碎驾驶室的玻璃,然后爬到吊车顶部,向下投掷铁块、油桶、玻璃等物,吓得地面上的人纷纷避让。由于赵新的破坏行为,吊车无法运行作业,船厂正在建造的两艘国际货轮也被迫停产。民警接报赶到现场后,劝赵新协商解决。南通的船厂只欠赵新几千元,赵新想趁机把连襟的2万块工钱也一并索要,于是开价44000元,要求南京的船厂替南通的同行付账。一位民警爬上吊车劝说被打伤无奈退回地面。双方对峙了一夜,次日天亮后,船厂依旧无法开工。民警决定采用缓兵之计,答应赵新的要求让他下来。赵新早有准备,要求将钱打到他妹妹的账户上,并用手机给远在河南老家的妹妹通电话,当妹妹说钱已取出部分,赵新这才从塔吊上下来,刚一落地就被守候的民警抓获,赵新落网后,警方及时远赴河南追回相关款项。由于赵新占据塔吊近一天时间,导致船舶建造、吊车作业停产十余个小时,船厂蒙受了9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文中嫌疑人系化名)东青 进奋 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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