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北京晨报》报道2日,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份试行文件,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其中明文规定公务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这意味着被视为“金饭碗”的公务员岗位首次引入退出机制。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和工作实绩是考核一名公务员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对应工资标准可提高一档工资;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并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被降低一级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