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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半少年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7:12  华龙网-重庆晨报

  据统计,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年代理的未成年人刑案就有115件,很大部分涉案少年几乎没有法律常识,极少人是知法犯法。

  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科科长李勇说,丧失教育功能的家庭,即父母无论是否婚姻存续与否,都不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这类家庭产生的少年犯就占一半。“因此,零法制教育家庭更需要重视。”

  个案:

  一次口角引发命案

  父亲犯罪服刑,不但没给儿子敲响警钟,更加重他对家庭的仇恨。在父亲出狱不久,儿子因故意杀人而锒铛入狱。17岁的未成年犯吕新(化名)的故事无疑是一个典型的零法制教育家庭的悲剧。

  昨天,吕新借一场律师咨询会,向记者捧出他的内心世界,这个上过初中的孩子几乎没有一点法律常识。

  浓眉大眼,个子很高,眼角有一小块疤痕,来自长寿的少年吕新给人感觉有点腼腆。2006年,在网吧上网时,他拍了别人肩膀,却认错了人,双方激烈争吵。怒气难抑的吕新用随身的刀子将对方捅死,被判刑14年。

  一次口角,竟引发一起命案。事实上吕新犯罪并非偶然。他年幼时,父母就感情破裂离婚,后来吕父因诈骗罪服刑9年。妈妈将他拉扯大,不过问他的功课,也不问他和谁来往。

  吕新在未管所的班主任说,由于刑期漫长,他刚进监狱时十分难管教,让管教民警很头疼,经沟通和教育,当年提水果刀的那个少年拿起锅铲,学会了烹饪。

  挽救:

  律师送法进监所

  类似吕新的故事,在市未管所还能找到很多。昨天,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夕,市委法建办和市司法局联合启动“法律进监所”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10名律师和30多名西政志愿者来到该所,向未成年犯提供法律服务。

  吕新问律师,当他刑满释放时,父亲还能对他履行抚养义务吗?律师曹辉林称,小吕尚有余刑12年,释放时他早已成年,父母已经没有抚养义务。曹律师分析,从这个简单问题看出,孩子没有法律常识。本报记者 封璟

  昨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律师给服刑人员普法。本报记者 高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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