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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定边那11个小女孩哭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7:15  大河网-大河报

  □单士兵

  陕北定边的堆子梁中学是一所初中和小学合在一起的九年制学校。12月1日晚,12名小学女生用炭炉取暖不慎造成煤气中毒,导致11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学生仍在抢救之中。她们中最小的9岁,最大的也只有11岁,都来自当地最贫困的农村。目前,学校校长已被控制。(12月3日《大河报》)汶川地震中死难的孩子,让人们真切地看到中国校舍建筑质量的黑洞;而定边这11个小女孩的死难,则应让我们去想象,中国校园安全究竟还存在多大的隐患,我们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到底还有多少缺陷。地震之后,对中国校舍建筑质量进行彻底的安全测评,曾是一种强大诉求。那么,现在,11名小女孩的悲情死难,是否足以催发对威胁未成年人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司法惩罚力度呢?

  许多年来,未成年人的安全,总是在不经意间,以强大的悲痛濡染人们的心灵。其实,在整个中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我们都面临着一场必须进行的全方位革命。请想一想当前我们儿童的生存环境和生存质量吧——食品安全、文化污染、校园安全、家庭暴力等等,那些伤害儿童的重要杀手,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那些缺乏良知唯利是图者的“黑手”,也时时在伸向孩子。

  《儿童权利公约》曾明确指出:“儿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在其出生以前和以后均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料,包括法律上的适当保护”。而早在1991年,我国政府就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向国际社会做出了维护儿童相关权益的庄严承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都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相关权利,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实现方面的责任。可是,谁在置明确的责任于不顾呢?相信许多人都还会记得,在当年的克拉玛依火灾中,那个“让领导先走”的丑陋与罪恶的现象吧。或许,我们不缺法律制度,缺的是执行;我们不缺官员,缺的是行政品质。

  那么,现在就以11名殒命的小女孩的名义,吁请全社会来清肃一切危害未成年人安全的行为吧。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与权利,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在赋予公安、卫生、建设、环保、工商等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同时,必须真正加大责任追究与惩罚力度。其实,最近奶粉事件已经清晰地表明,我们每一个孩子都可能会遭遇三聚氰胺的祸害。如果你曾为自己孩子无数次揪心,那么,请为陕西定边那11个小女孩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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