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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日里去逛逛“普法超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7:15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韩景玮通讯员连欣

  本报讯 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我省各地、各部门将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同时为市民提供义务的法律宣传服务。

  12月4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联合主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在郑州市紫荆广场举行。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8家省直单位和郑州市有关单位近200人参加宣传活动。

  广场活动现场分为法律咨询区、展板区、文艺表演区、法制谜语区、法制漫画区等5个区域,分别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展出宣传版面,设立政策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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