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倩实习生张营
本报讯 我省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努力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就业失业监测制度。省辖市至少确定5个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设立监测点,县级以下城市确定三分之一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为监测点。
对当地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确定一批规模企业,对企业裁员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督促企业建立裁员预报制度,企业需要裁减100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其裁减人员方案要及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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