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 伍韵虹、左宜弘)每到年底,广州就像个大工地,到处都是修路装水管,有时候还会出现因为施工不当把电缆或者水管挖破,导致停电或者水管爆裂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也许很快改变。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11月发布的《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该项推荐性地方技术规范充分考虑了广州潮湿炎热天气和特有交通特点,统一了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的技术要求,同时遵循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款。
回填时基坑内不得有积水淤泥
市质监局表示,《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出台之前,广州在道路掘路修复方面一直没有技术标准。
据了解,《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基本涵盖了修路的方方面面,比如掘路、回填、翻挖和路基施工、路面基层铺筑、路面修复、人行道修复、侧石与平石修复及道路附属设施修复等等,可以用来做修路工程的施工与检查验收。
规范要求,地下管线铺设完毕后须及时进行基坑回填,回填时基坑内不得有积水或淤泥,不得损坏基坑内原有的管线设施。
掘路前应布置监测点
埋设或维修地下管线等前需要掘路,而规范要求,在掘路前,对于埋设大口径(管内径D大于等于1米)地下管线,应该在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布置监测点,对需要保护的构筑物以及地面变形情况进行监控。
对于路槽的翻挖和路基施工环节,规范也要求,路槽翻挖前须查明地下管线情况,挖槽时不得损坏原有地下管线。
无障碍设施必须同步修复
在修复人行道时,也要同时修复盲道、缘石坡道,各类检查井以及公交车站的设置不得占用盲道、缘石坡道。人行道基层、面层应按原样修复,人行道铺装必须设置足够强度的基层,宜采用水泥稳定土或水泥混凝土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