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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无知少女引诱幼女卖淫 受到刑罚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7:5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两个无知少女,想要发财竟然想到引诱未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结果和两个参与介绍卖淫的青年一起受到刑罚惩处。

  少女桃子和杰杰一个17岁,一个未满18岁,初中毕业,闲坐家中。2008年4月20日13时,桃子和杰杰引诱和欺骗被害人张某某,由某酒吧服务员周海山、周德同介绍,让张某某在本市某酒店卖淫。案发后,城西法院审理此案,认定被害人张某某未满14周岁,桃子和杰杰采用引诱和欺骗的手段迫使未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其行为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周海山、周德同介绍幼女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桃子、杰杰犯罪时未满18岁,法院依法对桃子和杰杰从轻处罚,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5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周海山、周德同有期徒刑6年,并各处罚金4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作者:文玲 董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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