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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说话  伪作家榜乃真财富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8:01  南方日报

  ■网友说话

  伪作家榜乃真财富榜

  中国作家富豪榜又出台了,依然是风风火火,依然攻占着媒体头条。我对谁上谁下兴趣不大,不过是老调重弹,我只是心生感慨,那个年轻人就这样成功了。

  不用看今年的榜单,就知道郭敬明、郑渊洁二位又是龙头股,其他人是不是作家我不敢置喙,这二位是“商人+作家”,则是确定无疑的。这说明,在一个作家榜里面,只有商人才能“居高不下”。在这个榜单中,于丹、易中天、阎崇年诸位老师终于退位了,但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说意味着百家讲坛的死亡那是瞎扯。于丹缩水、易中天退位、阎崇年落榜唯一能说明的,是三位老师的产品销售周期已经完成了。

  把榜单上看下看横看竖看,越看越胡涂,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榜单啊?刘震云、余华、贾平凹,这几大腕给扔哪儿去了?真的就一代新人换旧人了么?榜单这么青春这么嫩,我们是否该给这个榜改改名字,叫有点文学味儿的畅销书榜?或者××杯青少年最喜爱作家排行榜?

  这个榜我不太信服,但我对制榜人吴怀尧心服口服。一个生于1984年的年轻人,只起了一个名字,把青春作家、网络作家、通俗历史家还有老作家放在一锅搅拌,轻松就整出了一个热门话题,一个文化事件。他什么也没有,只提出一个概念,就让作家有了宣传,报纸有了版面,时评家有了口水,读者有了谈资,他自己有了钱。

  这位逛书店计算作家收入的手工业者,是个了不得的年轻人。来源:新闻晨报作者:潘采夫

  公众缘何认定择校费为商业贿赂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关于商业贿赂的调查表明,82.9%的人认为择校费应该纳入商业贿赂范围。网民留言说,“择校费比教师吃回扣更可怕!”

  按照专家学者的观点,从学理上讲择校费是不属于商业贿赂的。可从现实层面上看,择校费和商业贿赂早已在公众心目中有了交集,异化成了公众心目中事实上的商业贿赂。

  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托关系找门子便成了家长们帮助孩子进入好学校的杀手锏。北京海淀一名老师曾告诉记者:“如果你在非正式场合有意无意地表明自己与相关负责人认识的话,那么你的社会地位会明显提高。”在择校费的问题上,费用高低多少并不是问题的全部,如果你没有熟识的人脉关系,这笔钱想交都没处交。有点“社会学”常识的人都会明白,那个重要的人脉资源可能让你两手空空地利用么?

  “给了好处才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拿到好处费的人用这些好处费为自己谋了福利”,这和商业贿赂中的若干行为特征何其相似。但应当看到,超过8成受调查者认为择校费应该纳入商业贿赂范围,更多的是一种情绪上的宣泄,这背后是他们对教育公平的渴望。比讨论择校费是否该纳入商业贿赂范围更重要的是,政府应尽快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使校际均衡发展。这也是解决择校费问题的唯一办法,远远比将其纳入商业贿赂范围要有效得多。

  来源:红网作者: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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