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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广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8:01  南方日报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

  12月4日是第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前,全省上下正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大力传播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权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为我省实现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我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强调,民主法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障。当前,我省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决定,我省要争当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要争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必须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努力把法治建设继续推向前进,将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科学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和社会共同意志,确保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法治建设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取决于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掌握、遵守与运用。法律精神只有真正内化于心,法律规定只有真正遵守于行,法律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起来。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突出宣传教育内容,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与实现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握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生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群众做守法诚信、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现代公民。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普法工作力度更大,措施更实,机制更新,方法更活,效果更好,力争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省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立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明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我省省情相对于内地较为特殊,改革开放早,外向型经济多,流动人口多,由此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也比较早、比较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还很艰巨。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我省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工作。

  要更加注重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促使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更加注重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进步;更加注重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更加注重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更加注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更加注重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使法治建设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

  三、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机制,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一是完善机制。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村民、居民、企业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为普法重点对象,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普法工作保障,在经费、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投入;对普法工作人员加强培训轮训,提高普法工作者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对实施《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监督和检查,尤其要发挥普法工作部门的主渠道作用,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创新形式。要体现服务性,突出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原则,努力使普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选择群众最需要、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宣传的重点,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以满足人们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把宣传法律和开展法律服务结合起来,使广大群众在工作生活中“与法同行”。要体现创新性,在坚持开办法律培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栏的同时,努力创新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要体现社会性,吸引全民参与,社会各层面共同开展普法,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动法律职业人员、司法执法队伍、基层人民组织及各社会团体,结合专业、职能等参与法制宣传活动。要体现实践性,帮助公民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学法用法,争当诚信、守法的现代公民。三是增强实效。要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法律意识的强弱作为评价标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普法成效评价体系,以此为标准逐项推进和落实,使普法工作真正收到成效。要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时机,在全社会开展声势浩大、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在日常的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中重点体现和突出法的基本精神,运用各种媒介宣传法律,促使公民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扩大普及率和覆盖面;要建立普法资料库和各类法律索引、法律服务指引等公共资源,免费提供给群众查阅使用,为学法用法提供便利。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公益性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实务结合起来,引导公民依法维权、合法表达诉求,使法律宣传和法治实践良性互动,切实有效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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