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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努力保障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8:08  法制日报

  新华社记者 吴晶 赵超

  教育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围绕中央提出的实现“保障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的历史性任务,深入调研制约农村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办好农村教育事业的思路、政策和措施。

  教育部深刻认识到,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关系到整个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是提高亿万农民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教育部提出,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制定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准,努力办好每一所农村学校;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健全覆盖全国农村中小学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及时把优质教育送到农村;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部提出要以县级职教中心为核心,健全县域职业教育网络,完善覆盖县乡村的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培训工程,抓紧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

  “农科教结合”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为农服务的成功经验。教育部提出,要进一步增强高等学校为“三农”输送人才支持和服务的能力,办好涉农学科专业,健全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农村的机制。

  保障农民子女受教育权利,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教育部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使所有农村孩子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教育部还提出,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的政策,依托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关怀和管理,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机制。

  教育部表示,要始终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把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共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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