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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围绕“三农”热点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8:08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邓红阳

  “想不到咱村两委也用上了法律顾问!”连日来,在河南省上蔡县邵店乡石佛村,村民们津津有味地议论着这个话题。

  石佛村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艾滋病重点帮扶村,是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的联系点,也是河南省司法厅驻村工作队的服务点。与以往驻村不同的是,河南省司法厅驻石佛村工作队不仅要协助村两委做好经济发展、艾滋病患者救治等多项工作,还要引导村民建立学法用法的灌输帮助机制。

  “给村两委配备法律顾问,是省司法厅党委围绕解决农村工作热点问题,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推出的一项举措。”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告诉记者,根据省委的安排和司法部的要求,河南省司法厅党委紧紧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对照自身工作职责,通过查摆问题,找差距、转观念、理思路、定措施、弥不足,确定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工作思路。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说,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谋划农村改革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夺取农村改革发展的新胜利。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把“如何应对挑战、破解难题”,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践科学发展观“现场练兵”项目来抓。

  王文海在接受采访时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打造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构建农业产业链条和产业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基层政府决策、服务社会管理事务的平台,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机关、农村“两委”法律顾问工作,努力让更多的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河南省司法厅还明确规定,积极拓展涉农公证业务,做好农村招商引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证工作;简化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快速办理严重侵害农民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突出普法的社会公益性特性,把普法工作作为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继续免费向农民、农民工发放普法读本,帮助农民学法用法;注重从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的角度,引导、帮助农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抓好村“两委”干部的法律培训,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河南省司法厅是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的联系点。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变化,李新民说:“坚持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准,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具体到司法行政机关,要更加自觉地坚持人民群众满意的标准,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的新举措,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指导检查组副组长毛林坤深入河南省部分省直单位检查后评价说:“行动迅速,动员充分,学习扎实,调研深入,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本报郑州12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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