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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人狼狗被依法处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8:11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秦兴梅 李博)记者昨日从龙岗区坑梓街道执法队获悉,上周六连续两次咬伤人的大狼狗,已被依法处置。

  昨日上午,记者再度来到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采访。11月29日,事主张先生的妻子和儿子先后被大狼狗纠缠咬伤(见本报12月2日B3版)。张先生的朋友吕先生听闻此事后,向本报反映了情况。坑梓街道城管执法队接到反馈的信息后,于12月1日下午上门进行处置。经核实,薛家养的大狼狗属于烈性犬,属于无证饲养,也不能补办证。由于该犬连续伤人,执法队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打狗”。

  在薛家大院里,狗的主人薛先生坐在轮椅上对记者说,大狼狗在他家养了七八年,很有感情。现在执法队要把狗处死,他本人对处理没有异议,愿意赔偿张先生妻儿每人200元营养费。

  薛先生和家人否认狼狗连续三度咬人的说法,说洋洋母子路过门口时,是被大狼狗同一次咬伤的。他告诉记者,他家的大狼狗喜欢亲近人。不过它亲近人不知轻重,以前曾把一个小孩的大腿刮出了牙痕。他家平时把大狼狗拴着,关在院子里。上周六由于疏忽,它又跑出来跟人亲。当时,他看着保姆在院子里铲土,自己耳背,直到警察用扩音器喊话,他才知道狼狗闯了祸。

  对于薛先生补偿的400元营养费,洋洋妈并没有要。她说:“我们只要一个道歉讨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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