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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走进”送法上门

  吉林省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坚持开展“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项目”活动,深入调研,送法上门,使检察机关与人民

  群众之间的联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密切程度,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注重听汇报,要来材料看。”这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使一些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弱化。今年3月初,吉林省检察院党组对此开出了一剂“猛药”:一纸严格、周密的《吉林省检察机关开展“四走进”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下发至全省各级检察院。

  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走进农村,着力解决影响农民脱贫致富、危害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农民办一件实事,解决一个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走进社区,从小事做起,化解一个社会矛盾,救助一户困难家庭,联系一次人大代表,参加一次社区活动;走进企业,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开展一次法律咨询,作一场环保报告;走进项目,制订为重大项目服务具体方案,了解项目司法需求,加强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

  吉林省检察院机关一马当先,分别以部、局、处、室为单位或几个处室联合组成的一个个小组,纷纷深入到社区、农村、企业、项目中去,有的院领导登上海拔2000多米的高山与农民交流,有的则下到千米深的矿井里听取矿工们的意见。很快,全省范围内,无论是偏远山区、边疆草原、田间地头,还是城市社区、政府机关、施工现场,都频频出现检察官的身影。到今年国庆节前,全省检察机关99%以上的人员,都严格按照《方案》积极参加了“四走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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