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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维 通讯员闫海光)今年以来,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检察院不断完善业务管理制度,成立了案件质量督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案件质量督查暂行办法》,将各部门的办案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督查领导小组对一年来该院所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了重点督查和抽样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保证了办案质量,促进了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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