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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钉]拆高速公路设施造成隐患

  本报讯(赵云昌 钱磊) 因为拆卸高速公路防撞护栏板的连接螺丝及垫片,涉案人刘春强被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提起公诉,11月28日,该区法院以相同罪名一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刘春强迷恋上网,但苦于没钱。今年7月17日晚,他携带工具来到一高速公路罗庄段,使用扳手拆卸高速公路两侧防撞护栏板的连接螺丝及垫片,准备当废品出卖换钱花。次日凌晨5时许,刘春强被高速公路管理处的管理人员发现,将其抓获后移送公安机关。经调查,刘春强拆卸螺丝及垫片165套,总价值达313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春强拆卸高速公路防撞护栏板的连接螺丝及垫片的行为,使防撞护栏板失去了防护作用,对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造成隐患,危害了公共安全。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好在刘春强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其家人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法院据此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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