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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案峰回路转

  11月7日,曹金鸿被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一审认定犯交通肇事罪。得知这结果,曹金鸿有点不愿相信。无论如何她都想不到,检察官的介入,竟让整件事发生了惊人逆转。

  事情源于一场意外。2007年12月12日傍晚,71岁的老人林文清(化名)过马路回家时被一辆小客车撞倒后再也没能醒来。肇事司机是曹金鸿。老人的离世让全家人痛不欲生,但随后发生的两件事给了他们更大打击:交警部门作出了无法确认事故责任的认定;老人的儿子林伟(化名)就此异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被告知不予受理。

  满腹冤屈的林伟来到新乡市牧野区检察院申诉。几天后,检察官的身影出现在交警事故处理部门。为慎重起见,牧野区检察院迅速向新乡市检察院民行处请示。新乡市检察院肯定了他们的做法:“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是重要依据,一旦发现问题我们检察机关就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检察机关查明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于是对交警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交警部门重新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曹金鸿负全部责任。而就在开庭的前两天,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老人的亲属获得了11.5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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