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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终审法院裁决:不受理涉欧文龙案的减刑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10: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4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就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的三名家属及三名商人获大幅减刑的上诉案,3日在终审法院以内部评议会方式审理。终院合议庭裁决不接受上诉人检察院、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殷飞历关于刑事部分上诉,并拒绝殷飞历提出资产部分的上诉。故此,中级法院裁决仍生效。

  今年6月初级法院裁定欧文龙案中三名家属(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以及三名商人(陈东生、殷飞历、何明辉)清洗黑钱或行贿罪名成立,分别判囚7至25年不等,并充公涉案不法资产。

  上述被告不服判决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得直,欧文龙三名亲属获大幅减刑2/3,分别判囚4至5年,殷飞历及陈东生除分别被减刑4年及1年9个月外,两人须向特区政府赔偿一共5000万澳门元,获暂时废止。被通缉的何明辉,因未接获一审判决的通知书,故提出上诉被驳回,但名下的新明辉建筑有限公司及妻子梁凤仪的账户资产获解冻。

  涉案上诉人在裁决后,要求中级法院合议庭澄清裁决具争议性的法理。由于上诉标的涉及法理问题,中级法院同一合议庭法官司徒民正、蔡武彬及陈广胜以评议会审理上诉人所提出的争执,不批准上诉人所提出的上诉请求。当中上诉人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及殷飞历上诉至终审法院。

  检察院对同一裁决中,就欧文龙三名家属清洗黑钱罪以连续犯,以及对商人陈东生及殷飞历触犯清洗黑钱数罪等法律适用问题向终院提出上诉。终院3日上午10时半以内部评议会方式审理,上诉人包括检察院、欧文富、欧荣光、欧陈华彩及商人殷飞历。

  基于回避原则,终审法院须另组合议庭。合议庭用了不足一小时审结本上诉,审判结果为:“不接受检察院、欧文富、欧陈华彩及欧荣光提出的上诉,拒绝殷飞历的上诉。”换言之,中级法院裁决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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