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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将开放大陆学生在台就读:采三限六不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14: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开放招收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及放宽大陆学历采认,“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将采“三限六不”原则,审慎推动。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有关修正草案,“大学法”第25条及“专科学校法”第26条修正草案,开放招收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与大陆学历采认。全案将再送“立法院”审议。

  “三限六不”是指“限制采认的高等学校”、“限制来台陆生总量”、“限制医事学历采认”、“不加分优待”、“不会影响台湾学生就学权益”、“不编列奖助学金”、“不允许校外打工或兼职”、“不会有就业问题”、“不得报考公职人员考试”。

  台“教育部高教司长”何卓飞指出,在限制全台招收大陆地区学生总数部份,主要是依据大专院校年度招生总量的0.5%至1%,大约1000到2000人。至于大陆学生学费问题,目前暂定由各校自主订定。

  至于招收大陆学生的名额、方式、资格、办理时程等相关事项等办法,何卓飞表示将由“教育部”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也一并配合修正,由“行政院”核定。

  刘兆玄在院会要求“教育部”应秉持“阶段性、渐进开放、完整配套”原则,持续修订或增订子法、审慎推动相关措施,并适时对外说明,化解社会大众对于当局开放两岸文教交流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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