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全面解决了全州61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2713名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海西州人民调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海西地区社会和谐稳定。2007年以来,全州各乡镇、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6163件,成功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9件,防止群体性事件5起1000余人,调解成功率达到95%。但目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无经费、调解员报酬少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海西州各级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的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按照每个调解委员会每年工作经费200元、人民调解员报酬每人每天1元的标准,由各级地方财政列入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给司法所统一发放。这使海西州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为今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作者:雷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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