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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检署赃物库管理员监守自盗遭求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14: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4日电 基隆地检署录事蔡淇昌管理赃物室长达八年,涉嫌长期将黄金首饰、珠宝、象牙艺品等赃物拿去变卖中饱私囊。基隆地检署3日侦结全案,依贪污罪嫌将他起诉并求刑十三年。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存放在地检署赃物库里的物品琳琅满目,数量数万件,加上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间,法官、检察官常会调阅证物作为开庭证据,使得赃证物实际数量不易掌握。

  蔡淇昌自2000年一月十日起2007年八月间担任赃物库与物品库管理员,利用赃证物数量盘点不易漏洞,逐一将赃物库内数百件的黄金珠宝、艺品、精品手表、数位相机等物品偷偷运出地检署。

  蔡某为了买车,还把赃物拿去银楼典当换现,由于蔡某窃取数量越来越多。基隆法院、基隆地检署开庭审案,经常出现调阅不到赃物情形,检方始怀疑蔡某有问题。

  2007年四月,地检署执行科发现一支扣案要发还的劳力士表不见,蔡某先说不知在哪里,隔天这只劳力士表却在赃物库出现。执行科怀疑他管理不实,去年八月将他调离赃物库进行清查。十月间,赃物库谢姓管理员请假由蔡某回任代理人,蔡某见有机可乘,竟打开已封存装箱准备销毁的十件象牙艺品,暂存自己办公室。

  今年十月间,检方在蔡家起出十颗钻石、七十两黄金、三只劳力士表、玉器、象牙艺术等物品,并发现有多次赴银楼点当赃物纪录,将他声押获准。昨日依贪污罪嫌起诉并具体求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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