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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过修正草案:大学生怀孕生子可延长修业年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15: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大学生、研究生怀孕可以安心坐月子、请育婴假,再继续完成学业?台当局“行政院”今天通过“大学法”修正草案,增订大学生因怀孕、分娩及抚育3岁以下子女,可延长修业年限。

  目前大学生怀孕可请产假,但仍有不少大学生要请产假时遭遇一些困难,自行休学也都被累计到休学年限内;各大学订定的延长修业上限最多4年,也就是休学最长只能休4年,造成大学女生若怀孕、请育婴假,可能被迫放弃学业。

  台“教育部高教司长”何卓飞说,为具体维护女性学生就学权益,“大学法”增订学生因怀孕、分娩或抚育3岁以下子女,可延长修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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