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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两高出台打击商贿意见并非针对普通医生教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15: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4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高级检察官,法律博士韩耀元今天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韩耀元说,《意见》出台后,有的网友认为《意见》把打击商业贿赂的重点指向了医生、教师,这是一种误解。打击商业贿赂的重点包括医药购销领域,打击的重点是医药购销领域行使医药购销权的行政领导和不法药商,绝不是普通医生。对教师也同样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当前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依据。

  根据《意见》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为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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