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颖
“二楼住户将楼外的平台封了顶儿,屋顶距我家窗户才10多厘米,太不安全了。”近日,村里老先生致电本报,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儿。
■露天平台建起小房
村里老先生说,今年5月,女儿在槐北路一小区购买了一套临街小户型住房,7月份正式交房。“没想到,随着楼内装修的开始,烦恼便出现了。”今年9月初,住在3楼的村里老先生发现,楼下的两家住户将户外的一块露天平台封顶建成了小房,而整个小房的屋顶直逼自家窗户,“最高的屋顶处和我家窗户相差不足20厘米。这样小偷爬上屋顶直接迈步就能进屋,太不安全了。”同时,由于小房屋顶就在自家窗外,楼上扔下的一些杂物就直接堆在了屋顶上,“现在我家都不能开窗户,一刮风脏东西都吹进来了。”为此,村里老先生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反映,但楼下住户却始终以“担心楼上乱扔杂物伤人”为由拒绝拆除。
■封顶小房直逼窗台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村里老先生的住处,在其楼外临街一面见到了被封堵的露天平台。由于是高层临街房屋,该楼的一楼为沿街商铺,因此二层住户阳台外便有两处露天平台。记者发现,村里老先生楼下住户的阳台两侧均被封顶建成了小房,而屋顶直接延伸到3楼的窗户外。
在老人家中记者看到,其厨房、卫生间、卧室、客厅的四处窗户下,均是被封好的屋顶,最高的屋顶离窗口10多厘米,“就算是个小孩,都能直接踩着屋顶进屋,我家的安全谁来保障?”而在这些小房屋顶上,也散落着不少杂物,“一开窗就像对着垃圾堆,能不堵心吗?”
■物业多次协调无果
就此情况,当日下午,记者与该小区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处李经理表示,对于村里老先生与楼下住户的装修纠纷一事,物业部门也曾多次出面协调,但由于物业公司属于服务部门,无权强制拆除。同时,李经理表示,二楼业主的装修行为本身就违反了物业公司的装修协议,“我们楼体的外立面是上报规划部门注册的,他们这样装修破坏了外立面的整体效果,也是不允许的。”
随后,记者由东苑街道办事处了解到,目前此事已经上报到裕华区有关部门,此事正在进一步协调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