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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子跳楼身亡一审判男友不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2:04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小雪(化名)在男友小军(化名)舅舅家中跳楼身亡(本报10月23日报道),其父母诉请其男友承担责任被法院驳回。昨日,小雪父亲表示要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小雪与小军在2006年7月建立恋爱关系,不久同居。今年2月,小雪从同居住所搬出,偶尔回去小住。今年3月24日晚,小雪再次回到同居住所,第二天晚上7时许在小军舅舅家中坠楼身亡,法医鉴定为自杀。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雪父母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小军在小雪自杀前有过可能使小雪产生错误选择的言行,更无法证明小雪自杀前与小军在感情方面发生纠纷,小军存在知道或者目睹小雪坠楼而不予救助的事实。因此,小军对小雪的死亡不存在主观过错。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雪父母的诉讼请求。

  该报道刊发后,很多热心读者和网友发表评论,多数人认为男子小军更应该接受道义上的审判。从事重庆英语培训工作的读者李炜认为,如果女孩是因为男友的原因跳楼,她的男友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同居一室而出于疏忽未能施救,男友则更应接受道义的审判。

  首届“重庆十佳出租车驾驶员”张瑞平认为,看到别人情绪不正常,有轻生的念头,只要是有责任感的人,即使不是恋人,都应该密切关注并及时劝导和救助。作为女孩的男友,更应该对女孩悉心照顾,预防不幸发生。

  心理咨询师周矩则认为,父母失去女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应该把责任全部怪罪在男友身上。小雪心理承受和与人沟通能力的欠缺,也是导致其自杀的原因之一。因此,建议父母加强对子女的心理素质培养。记者 王明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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